一、后续治疗的误工费未实际发生,无法核实具体的数额从而法院没有依据下达判决; 二、从法律性质说,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因伤致残的受害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实质上已经包含了对未来误工损失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人力三轮车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
保姆的误工费应该按照实际耽误的时间和保姆的日工资确定,在具体的误工时间认定上,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就诊单证实。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受害人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365日]×误工天数。
没有构成伤残的误工费的确定和计算方式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有固定收入的公民,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公民,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是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
受伤人员误工费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误工费包含的项目有工资,一般为工人受伤前每月工资的标准,还有津贴,课酬,另外如果工人有兼职收入,用人单位也要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河北出租车误工费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
人身损害中的误工费的参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作业车车祸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
车辆受损是不可以申请误工费赔偿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该进行赔偿,而其中的财产损失就包含了交通费和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