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拘留一般是14天。 当警方把犯罪嫌疑人带到看守所的那天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若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则会有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不立案警察不会调查。只有正式立案后,才可以开展相关的工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 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在生活中当被害人认为存在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却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决定立案不侦查的时候,这时候被害人应该怎么办呢? 公安机关立案不侦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这是法律对不立案救济途径的规定。如果公安机关有违法行为,有三种救济途径: 一、向该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控告; 二、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控告; 三、向检察院就公安机关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进行举报、控告。
因为这涉及个人隐私,有的地方可以查,有的地方必须要当事人拿身份证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