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从父,适人从夫,夫死从子”是中国古代大多数女性社会地位的真实写照,反映了古代妇女不是社会的主体,而是男性的附属品。宋代统治者奉行农商并重的政策,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动摇了传统宗法等级制度的基础,女性权利意识逐渐增强,面对婚姻家庭和经济利益冲突时,一些妇女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养子有财产继承权。如果收养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针对养父母的遗产,养子是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外,遗产分割时,应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然后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1、夫妻一方去世前留有遗嘱的,则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予以继承。 2、夫妻一方去世前未留有遗嘱的,则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及子女依法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当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值得注意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放弃财产继承权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到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办理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一般情况下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财产继承权遗嘱的书写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打印遗嘱。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立嘱日期;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日期; 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兄弟姐妹是否有财产继承权。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可以继承遗产。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应由男女双方共同抚养,所以不存在谁在婚内获得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夫妻双方都是孩子的抚养权人。夫妻一方取得子女的抚养权是因男女双方离婚导致婚姻关系消灭而产生的。因此,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仍旧共同负有对子女的教育、抚养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