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内容有:1、申请人信息、身份证号;2、申报财产情况;3、证明单位(盖章);4、申请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具体所需的财产证明材料可能因公证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公证前咨询专业公证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最准确、最全面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