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
责令改正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令改正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形式。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责令改正决定的,相关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但并未将责令改正列为行政处罚的一种。然而,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这说明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但其本身并不构成行政处罚。因此,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程序的一部分,而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可能采取的一种措施。
行政处罚错误由上级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