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阅公司账簿是合法的。《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33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有下列要件:1.客观要件用于正当目的。2.主体要件。少数股东权模式,即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方可行使查阅权。单独股东权模式,即任何股东均可单独行使查阅权。《公司
有下列要件:1.客观要件用于正当目的。2.主体要件。少数股东权模式,即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方可行使查阅权。单独股东权模式,即任何股东均可单独行使查阅权。《公司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2款的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由此可知,合伙人是不被允许复制企业会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有下列要件:1.客观要件用于正当目的。2.主体要件。少数股东权模式,即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方可行使查阅权。单独股东权模式,即任何股东均可单独行使查阅权。《公司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发现被申请人的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应及时请求人民法院对直接责任人采取民事强制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