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保金年限是: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工程质保资料通常包括: 1、原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隐蔽资料; 3、水泥、砖、砂、石、钢筋等主材的见证取样及试验报告; 4、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5、各类水电试验记录; 6、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分部分项验收表和各个检验批); 7、相关管理文件(变更、修改通知、定位放线记录等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按照合同
工程质保资料包括: 1、原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隐蔽资料; 3、水泥、砖、砂、石、钢筋等主材的见证取样及试验报告; 4、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5、各类水电试验记录; 6、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分部分项验收表和各个检验批); 7、相关管理文件(变更、修改通知、定位放线记录等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
工程质保期满验收资料有: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
建筑外墙工程质保维修期一般是两年,居民购买的房屋如果在使用的时候发现外墙脱落或者因其质量的问题而导致其他人受到侵害就必须有其建筑商承担责任,但是前提是必须在保修期限内才能有足够的依据向建筑商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
一、首先写明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是谁。 二、写明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三、写明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四、写明质量保修责任。如: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房屋建筑工程质保办法是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
小工程质保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