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
贩毒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
利用网络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
贩毒的直接证据如下: 一、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二、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 四、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五、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贩毒的人吸毒的行为的认定: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规定,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罪的处刑: (一)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少量贩毒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批准逮捕的不能放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贩卖毒品负刑事责任,满十六周岁的人贩卖毒品负刑事责任。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