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把贪污的钱捐给慈善机构仍然成立贪污罪,但是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影响定罪。您好,贪污罪不因钱财用于公益事业而不存在,因为贪污罪在符合构成要件的那一刻已经构成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167号)》中“‘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认定”规定,刑
贪污罪数额的确定:1、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犯罪客体的区别: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在客体上都侵犯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167号)》中“‘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认定”规定,刑
贪污共同犯罪根据其主体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主体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相互配合、相互利用,共同实施贪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