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
区分主从犯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贪污手段多种多样
你好,监察法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七条,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线索处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您好,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即删去刑法对贪污罪(含受贿罪)规定的具体数额,代之以抽象数额和犯罪情节相结合的选择性标准: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