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就是房产证在别人的名下,没有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直接支付给房屋所有权所记载的产权人的,当然你也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调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种情况就是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这时在拆迁的过程当中是无法取得拆迁补助的,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金额要少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定位,建筑面积,用途等因素来计算补偿金额的,用房地产市价估算价格确定,这相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
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以逃避国家税收或骗取银行贷款等为目的,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对内的为“阴合同”,对外的为“阳合同”。“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7、与售房人签订的
购买二手房一般是将首付存到房管局的第三方监管账户上,然后在贷款办下之后也将贷款存入房管局第三方账户。待办理完成房产变更手续后,再由房管局将所有房款打入房东指定账户。以扬州市为例,扬州市房屋交易和权属管理处在各商业银行、信用社开设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均通过专用账户进行。交易结算资金的监管包括首付款、购房贷款等扣除购房定金以外的全部房款,不含办理房屋过户等其他各项税费。监管交易结算资金不收取手续费,不提取现金、不计算利息。
买家在签约确定购买房屋后,支付的房款在过户之前会被冻结,保证了资金安全。卖家看到实实在在的房款,也能放心地过户,过户之后,房款立即解冻给业主。通过这种模式让买家顺利买下房产,卖家快速收到房款,交易得以流畅有序的完成。
没有签合同交的定金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的。但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根据定金罚则,要求收受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只有该合同满足合同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
使用公积金购买二手房,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贷款材料 2、银行受理并进行初审 3、管理中心对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4、审批通过,开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确认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返还《他项权利证书》,中心签发委托放款通知书 6、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银行初审通过代表银行方面已经对贷款资格审核通过,下一步就会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之后,才能贷下款来。
购买二手房签订协议后,可以暂时不过户,但这样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如在没过户之前,如果房价波动较大,交易中的一方很可能会要求调整交易价格。如果房产出售方原先在购买房子时有贷款,卖方未按时归还贷款,存在着银行收回的可能,买房者因此会陷入极为不利的局面。
购买二手房一般不需要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统一办理。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会一并进行登记,买方在过户后会取得新的房产证,该证书上将会注明土地使用权情况,无需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