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主要包括: 1、优先购买权具有法定性。 2、优先购买权具有物权性。 3、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期待权。 4、优先购买权是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1、开发商的情况难以把握。 2、市场的行情和价格难以预测。 购买的期房可以退,但是要符合以下情况: 1、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 2、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批准、证件; 3、开发商单方变更规划; 4、按揭未获批准; 5、先卖后抵、一房二卖或先抵后卖; 6、面积误差; 7、质量瑕疵; 8、拆迁补偿安置房
解决购买二手房时出现的一些问题: 1、不要轻信任何口头承诺; 2、不要签订“阴阳合同”; 3、户口问题要约定清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离婚夫妻按揭购买的房产分配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
可能面临如下陷阱: 1.房屋手续不齐全。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是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时对买房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风险。 2.合同约定不明确。由于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不需要像新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所以,对于一些细节问题一定要约定清楚。 3.房子已出租。二手房交易可能会出现的陷阱之一就是房子可能还在出租当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
不能购买的二手房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这种情况属于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双方因协商解除已购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对于购房者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则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是非购买者的原因办理不下贷款,双方的买卖合同解除,由出卖人退还首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购房人隐瞒信任记录或者有关贷款条件的真实情况使贷款银行不能核准贷款的则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业主是谁,房屋是否有抵押,这完全可以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 2.是否有购房资质。上海二手房房屋交易仍实行“限购”政策,因此在房屋交易前,买家是否具备购房资格需要查询清楚,避免“空欢喜一场”。 3.卖方是否有出售资格。一定要对卖家的信息进行核实,卖家是不是权利人,这套房屋一共有多少权利人;是否都同意卖房了;有没有得到所有权利人同意,
购买二手房应注意的有: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房屋是否合法; 7、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购买二手房签订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合法合理的签订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