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找开发商补办。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第一,是确定开发商已经办好了初始登记,也就是得确认大确权或大产证已经办理好了,这个是前提; 第二、领取登记申请表,前往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领取登记申请表并填写,填好后要交由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也可以。 第三,获取测绘图或测绘表,获取途径有三种,分别是开发商处、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者是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第四,缴纳税费,维修基金和契税是购买新房必须缴纳的费用,可以前往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缴纳,也可以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 第五,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测绘图测绘表、契税完税证明、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等。 最后一步,当然是注意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且按通知的时间及时领取产权证即可。
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主要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