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分立中,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所以公司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新公司将以合同作为该部分实物资产的入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