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3、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4、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根据劳动法,企业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 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工地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丧葬补助金。其数额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第一,丧葬补助金,其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标准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专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第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土地被征收赔偿如下: 1、土地被征收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被征收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赔偿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土地被征收造成附着物和青苗毁损的赔偿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工厂倒闭后老板需要赔偿工人。 企业倒闭导致合同终止需要依法结清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企业拆迁赔偿员工如下:企业拆迁员工跟随企业搬迁的企业应当赔偿员工一定的拆迁安置费,企业拆迁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进行赔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