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是使用铁路列车运送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 铁路运输造成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全批货物灭失时,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 部分损失时,赔偿金额按损失货物占全批货物的比例乘以保价金额赔偿。未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在铁道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按照土地原用途给予补偿,按照各地经济水平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3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
民事赔偿法院如何调解,法院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上会明确的写明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果不支付会面临的处罚; 如果义务人没有按照生效调解书的规定履行,权利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拿着自己的相关证件去原审法院的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
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下列情况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1.第5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第19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
员工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
名誉侵权财产损害的赔偿具体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两方面,一般侵犯公民个人的名誉肯定是需要赔偿精神损失的,但是,无论是直接的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国家还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
工伤赔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