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确定不正当竞争赔偿数额的主要依据是: 一是原告因被告的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二是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三是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违约责任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赔偿: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质量问题的详细描述、赔偿事项、双方签字、日期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
房屋质量问题的具体赔偿费用可以参照购房合同的相关规定,一般包括维修费、误工费等等,具体怎么计算由双方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
房产纠纷房屋差价的赔偿: (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 (二)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 1、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 (三)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
离婚后因孩子惹事另一方不一定要赔偿,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发生侵权行为的,应首先由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只有在其独立承担有困难的,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才负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3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
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提交材料,人民检察院收到赔偿申请后,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应当填写《受理赔偿申请登记表》。 【法律依据】 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接收下列材料: (一)刑事赔偿申请书。 (二)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 (四
寻衅滋事轻伤已赔偿谅解不起诉不会构成犯罪,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如果已经赔偿,得到谅解,那么也就不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9条: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