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修建铁路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