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指的是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最低量刑是拘役,若是走私货物的数量比较多,走私后涉及的逃税数额十分巨大,那么此走私犯受到的最高处罚有可能是被法院责令终身在监狱服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需要依据情节轻重来定罪量刑。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法院的判刑规则: 1、逃税额较大或二次处罚后再犯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应缴税额1-5倍的罚金; 2、逃税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判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逃税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罪处理如下: 1、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