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
《刑法》规定走私罪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至于无期徒刑,最终要服刑多少年,就要看犯罪分子在监狱中的表现情况了,表现的越好就能越早出来。 【法律依据】 《刑法》第153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 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在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有以营利为目的,则不必过于苛刻,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 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有以营利为目的,则不必过于苛刻,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
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在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有以营利为目的,则不必过于苛刻,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
逃汇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逃汇罪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却比本罪广泛得多,它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客观表现也不同。
走私罪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走私罪数额认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法律规定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判处3—10年);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判处10年以上)。
走私罪量刑如下:走私物品应缴税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物品应缴税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物品应缴税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行为的构成走私罪: 1.未经国务院及其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2.行为人过海关进出境,采取伪报、瞒报、低报、伪装、藏匿等手段走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