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有权赶走物业吗
业委会有权利赶走物业,但是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从法律关系上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有委托与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
从经济关系上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务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样,业主在得到服务后,也应付出相应的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负责,并接受监督;而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并交纳各项费用。双方在经济关系上也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