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起讼所需提供的证明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 4、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应提供遗产在共有财产中的证据; 5、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
遗产继承起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提供被继承遗产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产的相关材料; 3、被继承人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