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半年了还没开庭,如果受理立案了,一般是不正常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你的案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那么已经超出正常审理期限了。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一般六个月内审结,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审理期限,还是一直没有开庭是不正常的,建议咨询立案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