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