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案件令人深恶痛绝,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诈骗犯罪分子人人喊打,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在众多电信诈骗中起交易媒介作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从刑事法律角度讲,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银行本身与犯罪嫌疑人不具有共同诈骗的主观故意,银行也没有实际实施诈骗的行为,所以,银行不构成诈骗罪。但是,电信诈骗越来越猖獗,与公民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分不开,电信诈骗犯的涉案罪名,当然不能少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这一项。银行、中介机构、保险公司等各种组织机构或企业在长期的经营中,逐渐形成并掌握了大量个人基本信息,有的因管理不善而导致“被动泄密”,有的则是“主动泄密”,就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起诉银行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准备证据材料。如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作出判决。 那么起诉是否有符合相关的条件呢? 答案是肯定的,起诉应该符合以下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