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不合理的,可以找以下部门处理: 首先可以找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来解决。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征收及补偿相关的工作,而拆迁安置问题也在征收及补偿的范围内,所以对于拆迁安置不合理的情况我们直接到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即可。其次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部门投诉,或者是直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对裁决的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欠钱不还起诉方式如下: 需要申诉和诉讼费用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按被告人是提交副本,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口头申诉,由人民法院予以记录,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按照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性案件,除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支付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减免。
拖欠工程款3年后能起诉,但可能败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工程款时分期支付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 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有: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有悔罪表现。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重婚罪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过了三年诉讼时效还能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如果对方主张时效抗辩的,原告败诉。但是并不会影响原告起诉的权利。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起诉: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遭受虐待可以起诉离婚,并且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建议受害者积极收集证据,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身权益。
可以起诉,但面临诉讼时效和证据不足的双重风险,胜诉可能性较低。若对方不主动提出时效抗辩或能补充关键证据,仍有胜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