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物汽车应当按照汽车的核定载质量进行货物装载。 一、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一次记1分。 二、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 三、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