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跨省迁户口不需要两边跑。
跨省迁户口可以由家人代办,但是最后一步到迁入地入户登记时需要本人亲自去办理,然后再办理身份证。异地可迁移户口一般多为工作或者结婚迁户口,各地对于异地户口迁移要求较为严格。
异地迁户口需要的流程: 1、当事人到其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且准备落户申请书; 2、带齐相应的资料到所在地村委会开准予迁入介绍信,然后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审批; 3、 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4、然后开具“户口迁移证”,开具新的户口本,完成落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一般来说,跨省迁户口可以由家人代办,不需要回家,但是最后一步到迁入地入户登记时必须本人亲自去办理,然后重新办理身份证。一般来说,跨省迁户口可以由家人代办,不需要回家,但是最后一步到迁入地入户登记时必须本人亲自去办理,然后重新办理身份证。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跨省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迁户口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