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也就是说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保护现场的义务。驾驶人没有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当事人应该在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涉事车辆及相关物品,对其进行检验、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二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至六十日。如果对事故车辆进行车辆技术检验鉴定的(即验刹车,方向,灯光,计算事故车速)应由交警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完成。不过,这些都是提前要由交警部门通知其检验时间,要求其到场见证。如通知了,但当事人届时不到场就是当事人的责任。但如交警没有预先通知,则有办案程序有错之嫌(没有履行告知权)。
尽快提交材料 在车辆鉴定结果出来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如事故认定书、鉴定报告、维修发票等),以加快理赔进度。 保持沟通 定期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理赔进展,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 保留证据 确保所有相关证据(如事故照片、维修清单、医疗证明等)完整保存,以便后续维权。 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 若对方拖延赔偿或拒绝履行义务,可通过律师协助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