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开始,一般纳税人暂时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而截至目前,2021年并未发布新的延续政策,所以事情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 所以,2021年,一般纳税人无法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