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明知是违法所得的情况下,提供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帮助转移违法资金9万多元,获利100元。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