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转回本地,需要确保个人名下社保保费没有欠缴情况,且异地医保账户已经办理停缴手续并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另外,还要获得社保关系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加具是否同意转入意见、加盖公章,即可转回本地。不管是异地医保转入、转出,都需要获得转出方和转入方社保机构的同意,才能顺利转入、转出。
同省不同市社保需要转移。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当事人在外地交纳社保,如果想要转回本地的,应该按照以下程序: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凭证;参保人持相关证明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关系转移信息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结相关手续。
同省不同市社保需要转移。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医保转移后,原个人账户钱转到新开个人账户,原统筹账户,转移至新开统筹账户。 一般来说,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医保参保手续后,需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到联系函后,开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转移相关手续。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到上述两张表并确认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到账后,办理关系转移接续及注资手续。目前,新旧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亦可在线上办理。”
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因迁移事由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主要包括以下几步: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不同的事由,证明不同,可以提前咨询迁移当地的派出所。
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可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行使撤销权或者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行为。
“拒执罪的意思就是法院判决有义务履行的义务同时也有能力进行履行拒不履行的情况就是构成拒执罪,在很多的案例当中都是涉及到恶意的财产转移。恶意的财产转移是指隐藏,转移毁坏在成法院不能够执行的是属于恶意财产转移行为,恶意的财产转移是构成拒执罪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 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
“社保转移一般年限也应随累计,如果社保转移之后年限没有累计的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劳动局进行咨询。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