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还带有税费的性质,主要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具备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准确来说,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按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待人民政府批准转让之后,受让方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且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合同当中若是没有特别约定的,则由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
一、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片区本年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土地使用权面积;二、住宅用地出让金=住宅区片2004年基准地价×4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三、商服用地土地出让金=商业路线段本年基准地价×40%×容积率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行业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划拨土地转出让除了要补交上述相关土地出让金外,还要交这些费用: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为每宗地收取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精装每证20元,简装每证5元,印花税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