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案件,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案件一般是公诉案件,但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该案件为自诉案件。
必须做笔录。 但没有规定次数,一般是两次。 第一次是做笔录了解情况,第二次要起诉时带人去法院,让法院的人认识下。 轻伤二级即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 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审判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无此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证据和事实作出判决。
对人的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的,为轻伤。鉴定要考虑损伤和既往伤病的共同作用。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赔偿标准:故意伤害致人身体轻伤后果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
未成年人打了人之后,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要收到拘留、罚款的处罚。 如果对方伤得比较重构成了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当事人也需要依法承担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伤害致人二级轻伤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轻伤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为: 1、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2、轻微伤指的是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一般轻微伤愈合后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体态无影响或影响轻微。 如果造成他人轻伤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轻微伤的,就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因为轻微伤不构成犯罪。
1、故意伤害轻伤一级一般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致人重伤,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任何人都不得故意非法实施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否则一旦身体权益被损害者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那么一旦受害者以故意伤害罪为由向法院起诉,那么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人,就有被法院量刑的可能。
轻伤案件中若一方不同意调解,被告人仍可能被判刑,但并非必然。是否判刑需根据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情节轻重及是否存在从轻情节综合判定,调解仅影响量刑而非定罪。 法律分析 定罪基础 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如轻伤二级),若证据充分(如伤情鉴定、证人证言),即符合《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原则上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调解并非定罪前提,法院将根据案件事实独立裁判。 量刑影响因素 从轻情节: 积极赔偿(即使未达成调解)或取得被害人谅解; 自首、立功、认罪认罚(《刑事诉讼法》第15条); 初犯、偶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 从重情节: 手段恶劣(如持械、报复性伤害); 多次伤害或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 拒不认罪、未退赔损失。 调解的作用 刑事谅解书:若被告人主动赔偿但被害人拒不出具谅解书,法院仍可将赔偿行为作为量刑从轻依据。 民事赔偿判决:被害人合理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等)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但民事赔偿不影响刑事定罪。
轻伤可以自诉。致人轻伤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类案件一般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是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受害人也可以提起自诉: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案,由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2、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最终做出不予追究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