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伤害轻伤一级会判刑。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3、刑法入罪的故意伤害罪的起点是轻伤,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使人受到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在此背景下,尽管存在着对行为人追诉刑事责任的情况,行为方仍需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1、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另外还有重伤和死亡; 2、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3、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轻伤二级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 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
被他人动手打了,但是构不成轻伤的,受害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如果施暴者的行为明确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按照属地管辖、逐级鉴定的原则进行,第一次鉴定为初次鉴定。 2、若当事人或办案人员对于初次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的,需要补充鉴定的,由原法医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符合条件的,最低可以处缓刑。 2、量刑会考虑被害人的伤残程度,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会根据造成被害人伤情程度、伤残等级等确定基准刑。伤害程度越高,量刑越高,伤害程度越低,那么量刑也就越低。
轻伤一级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判刑标准基准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选一年半左右,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增减刑罚。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司法鉴定鼻骨骨折属于轻伤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但是也会因人而异,需要做专业的伤情鉴定才可以的。 如果没有造成粉碎性骨折的话,可能不构成轻伤。另外轻伤、重伤是刑事案件中采用的鉴定方式,如果是别人故意伤害造成的,达到轻伤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案件中以伤残等级来确定,最高1级,最低10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