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要在申请书中载明的事项。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