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郸,杨女士在网络上发文称,自己在去年8月底在健身房上私教课时,教员在拉伸时不顾杨女士的多次提醒和阻止,最终造成了杨女士左股骨干压骨折。本来应该是循序渐进的健身,却造成了股骨的骨折。股骨可是人身体最粗壮、罪坚强的骨结构,被压骨折的杨女士所遭受的压迫痛感是可想而知了。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伴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构成过失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他人实际的伤害结果而且要求这种伤害只有达到重伤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人只承担此事赔偿责任。这也是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对重伤的认定,应当依照刑法第95条的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比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它标准》,由法医正确地加以鉴定。过失重伤罪的鉴定依据、鉴定程序、审查原则和认定标准同故意伤害罪中对重伤的鉴定是相同的,其二、构成过失重伤罪,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这种重伤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这一重伤结果的决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伤结果的产生,并不是由该行为人的行为所直接决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者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过失重伤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如果事实证明行为人对白己行为引起的重伤结果的发生并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对重伤不负刑事责任。
过失爆炸罪与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都是过失犯罪,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过失爆炸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人身。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过失爆炸罪既可以表现为致人重伤或死亡,也可以表现为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虽然也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但不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过失爆炸的行为只引起特定人的伤亡,而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则应以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论处。
过失致人重伤罪无罪辩护的技巧如下:1、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2、收集被告人无罪的证据;3、被害人、证人翻供时,不要冒然进行无罪辩护;等等。
一般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伤指的是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一般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伤指的是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过失致人重伤是一种涉及严重后果的刑事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量刑标准:行为人实施过失致人重伤行为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为人构成此罪,必须是造成受害人重伤的结果;若是造成轻伤的,不构成此罪。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致人重伤是指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为过失,但实施了某行为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本罪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具有过失,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致人重伤罪是过失造成他人身体重伤的行为。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成年人犯本罪的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只有年满16周岁以上的才负刑事责任。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