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失杀人的判刑标准: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过失杀人是非故意或预谋的杀人、由于疏忽造成的杀人、是由于普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有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主体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对过失重伤进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直接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定过失致人重伤罪,即使过失致人重伤中不包括致人死亡的情况。
过失伤人致死我国刑法上通常称为过失致人死亡,对于这种行为,要分情况对待。刑法上的过失包括: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通常而言就是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以及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情形,这两种情形,是要判处刑罚的,一般会判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火罪。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失火罪。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的单位犯罪内容是:为单位利益而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且实施该行为时是过失的,不是故意的。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提起民事赔偿的。 死者的家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另案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过失引起火灾, 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因为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刑事犯罪并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属于失火罪,行为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的处罚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是: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不希望,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或不发生都不存在希望。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构成因素上的不同:两者在认识程度上仍然存在不同。
过失犯是不成立累犯的,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映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