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渡费的最低标准包括如下几点: 1、是住宅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
拆迁过渡费标准: 1、合理确定评估时点。按照拆迁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综合补偿标准(区位价+重置价),是在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再由评估机构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评估确定综合补偿标准,而且拆迁户有七天的权利和义务对评估价格提出异议。建议过渡费补偿标准的确定也按此规定进行。 2、按拆迁项目地域评估定价。由于各个拆迁项目的地域不同,租房的价格也不一样。 3、实物安排特困群体过渡。 4、帮困资金补贴过渡费。
过渡费是指在房屋拆迁中,由于各种原因,有部分开发小区房屋拆迁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的开发商应向其支付的补偿费。其计算方式为: 1、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 3、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