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债权人如果明知债务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当能认识到的该资金可能是上述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故上述债权人主观上具备洗钱罪的故意,拿走该资金即客观上实施了洗钱罪的行为。
我们从法律角度做一下分析:首先看债务是不是合法债务?如果是违法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比如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用于赌博、吸毒、挥霍等,这是非法债务,夫妻另一方不用承担。其次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由此可见,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三类: 1、双方共同借款。 2、一方借款,另一方追认。比如借条上只有夫妻一方签字,但是事后另一方对于此借款表示追认,那还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借款。如果丈夫生前所欠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久属于其个人债务,法律上妻子没有为其偿还的义务。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民法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另一方愿意为其偿还的,法律不干涉。
欠债人死了担保人需要还债,如果债务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
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抵债。死亡赔偿金赔付的对象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本人;且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其性质为基于死者未来收入丧失而对其近亲属作的补偿,故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并非遗产,因此不可以抵偿死者的债务。
没钱还款被起诉,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争取取得撤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企业注册资本可以用来还债。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按期缴纳出资后,注册资本属于企业的法人财产,可以用来清偿企业债务。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配偶要偿还,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不要偿还,由一方个人偿还。
遗产执行人不还债务能进行起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