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教育规划。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规划,组织编写适用于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民族团结教育培训,明确教师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导、示范和表率作用。幼儿园应当对学前儿童进行适合儿童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