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农村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法,有哪些处理方案?
农村党员违反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接受当地计生部门的处理并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予以纪律处分。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违反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
所以,国家对农村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法的处理方式你有所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