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年限无关,只要未经批准建设的养殖场,其用地为违法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应予拆除。如果不占用基本农田,可以补办设施农用地的备案手续。
封阳台违建,我国法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耕地上建房多少年都算是违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不管是在城市购买的耕地上还是农民自家的农田上建房都算是违法建筑,国家也会对这样的行为进行处罚。耕地建房有以下三种处罚方式: 1、任何个人与单位都不能在农村耕地上建房,一旦发现,将会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如果自己没有拆除,将会被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2、针对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对非法转让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非法获利达到50万元以上,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业主有违建已过户可以要求原业主将违建部分拆除,恢复建筑原来的样子。因为违建属于原业主的问题,其有相关的配合义务,同时也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若是原业主不想承担责任的话,作为买方完全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对方。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在建筑房子前,都要进行相关的报批手续,若是没有申请,或申请的手续未获得批准前,建筑的房子都属于违建房,因为这样的房子是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证件的。
确认建房是否违法的依据,是建房者有没有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建房许可证。 农村农民建住房,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批准这样的程序,取得建房许可,并不能超过规定的建房面积,然后取得宅基地使用证,这样,这个建房行为就是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的批准权限在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但村里与乡里的审核也是很重要的。只要能够取得这样的批准文书,你在哪里建房都是合法的;如果想先斩后奏,事先没有取得任何许可的话,那么在什么土地上建房都是不合法的。
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并不一定是属于违法建筑,如果建筑是未经审批,实际用途与报建时不一致的,就可以认定为违法建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在基本农田盖房是触犯了国家法律的,轻则行政处罚拆房罚款,重则会追究建房人的刑事责任,要建房走正规程序去村里批的宅基地建房。 根据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等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做基本农田。
农村宅基地不管超出多少,超出的部分就算违章建筑,只能在宅基地证规定的面积内建住宅。如果有超出部分的,是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也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是指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其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即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全国各地根据本地资源的具体情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
一般看阳光房是否违规搭建,首先要看所占露台是否为业主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那么也要看在相关条约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阳光房”的条款,如果有相关条款,那么业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且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禁止搭建,那么业主想要搭建“阳光房”的话,也要在不影响他人采光、使用等的前提下搭建。如果要对已有的建筑设施进行修整或重建,都必须要报备物业,与物业、开发商沟通协商,并去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到规划局进行申请备案。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阳光房的搭建还是会根据情况酌情处理的,比如说在开发时已经存在的露台基础上改建,入户查处有难度,另外,这种情况下,出于安全考虑,也就默许业主进行封闭了。如果是在楼顶或者在没有的基础上加盖阳光房,那么肯定属于违章建筑,必须进行处理。
当然不是的,房屋拆迁首先还是以产权登记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了被征收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和用途以产权登记为准。通常征收补偿是以产权登记的面积作为合法面积。《民法典》中也规定了房屋是以登记确权。 对于手续不齐全或无证的房屋,则需要视实际情况来商定拆迁补偿。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确认房屋的合法性。房屋的合法性,需要结合建成时间、历史成因、地方管理、当事人实际居住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