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属于侵权行为,以下行为属于违法分包: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政府发包的工程,承包人出现违法分包的,责令承包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