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的处置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第一,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二,在城市内,对于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而建设的建筑物,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进行建设、限期改正或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罚款。 第三,对于因历史原因、政策原因、社会原因等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建筑物,不能轻易认定为违法建筑。
今年以来,琅琊区城管执法局严格落实各项城市管理政策,严查违法建设,绝不纵容,确保严格执法拆除到位。据悉,该局主要通过热线举报、日常巡查和房屋征迁等手段,先后在新建小区、老旧小区和菜场周边发现面积大小不一、结构不尽相同的各类违法建设22处,面积452平方米。
今年以来,顺义区仁和镇以消除六环路及机场周边隐患库房为重点,完成了辖区内19处、占地面积12.23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拆除,全力推进“创建基本无违建城镇”工作。
5月18日,娄底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自规局、娄星区城管局等单位对百弘学府城小区的多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润民到场指导,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朝晖及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朱文斌现场指挥。
“违法建筑的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对于占用农用地、耕地建设的非农用途建筑物,由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如果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的,限期拆除;如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没收违法建筑物,并可以对违法建设人处以罚款。 第二,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地区2019年以后的新主体)责令停止进行建设、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罚款。 第三,对于因历史原因、政策原因、社会原因等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者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不能轻易认定为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