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权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六十一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连带债权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
连带债权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六十一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顺序: 1、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