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责任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划分并承担: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如果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是因为前车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追尾事故,应前车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而后车最多负次要责任。但如果变道车已经变道完成,且无法证明前车变道,那么后车负全责。
追尾赔偿责任:车被追尾后,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根据责任书进行赔偿。 一般情况下的责任认定: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汽车变道被追尾后,首先要确定过错方是谁。前车突然变道,后车躲闪不及追尾,是前车承担主要责任,后车最多承担次要责任。如果是前车变道完成,而后车超速追尾,则后车承担主要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否为同车道行驶是确定上述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最重要的是应该弄清楚车辆在事发时车身是否己并入线内以及其车辆是否有强行并道等情形。如驾车并无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且其车辆确已并道,则依据上述规定,应由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如果驾车并道存在过错,则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承担事故责任。
追尾责任认定: 1、前车在道路上停车之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灯,也没有在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导致后车出现追尾事故的情形,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车辆行驶过程中,后车撞前车形成的交通事故,后方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3、夜间开车时,因汽车没有尾灯造成的追尾事故,后车承担主要责任,前车承担次要责任。 4、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导致追尾,前车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汽车车身过长,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设。
这个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认定,前车发生掉头、溜坡等情况一般是前车责任,候车变道超车未保持安全车距等一般是后车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情况下三车追尾,中间的车承担第一辆车的全部赔偿责任,最后一辆车承担中间一辆车的全部赔偿责任;若中间的车是由于最后面的车追尾,而被迫追尾第一辆车,则最后一辆车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