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多久不管,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分析。如果盗窃的数额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的话,追诉时效期限应为六个月,盗窃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如果盗窃案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的话,追诉时效以法定刑来确定: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如果是视频诈骗的话,在追诉时效之内受害人没有报案,相关部门没有立案的,就会过了追诉期。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不可以追诉担保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根据我的描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期限具体如下:若诈骗涉及数额较大的,立案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数额巨大的,立案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立案追诉期限为二十年。
行政处罚的追诉期应这样计算:行政处罚的追诉期一般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高考枪手处罚有追诉期限。对过去的犯罪行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叫追诉。超过法定期限的,不再追诉。高考枪手的追诉期一般为五年。但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侦查或者审判的,嫌疑人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六个月。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就不再处罚。该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2、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对过去的犯罪行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叫追诉。 2、超过法定期限的,不再追诉。但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关于刑事追诉期限的计算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长;二是追诉时效的期限从何时起算。刑法对各种犯罪追诉时效的具体期限和时间计算方法均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犯罪时间经过下列期限时,就不再进行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