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进行购买的,退一指无条件退款,赔三是指应当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
消费法退一赔三条件:1、因欺诈行为受到损失。2、产品有质量问题。3、不合格产品,消费者要求退货。 如果在消费环节遇到了欺诈行为受到损失的,那么可以向生产者或者是卖家要求退一赔三。产品有质量问题,也可要求退1赔3。退一赔三的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规定了,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那么增加赔偿的金额的三倍。而且还不能够低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