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
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的房产有不同的分割方法需要具实际情况而定。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的房产有不同的分割方法需要具实际情况而定。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而确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退伍费、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
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而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而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退伍费多久打到卡里还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一般部队发的退伍费至少分两次到账,地方的分一次到账。
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